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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培训考核教材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要点

2023-12-11 05:03:09 系统集成配套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根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体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道德的功能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具有的功效和能力。包括道德的认识功能,道德的调节功能,道德的教育功能。三者各不相同,密切联系,有机统一。

  道德的作用是指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首先,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其次,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和精神力量。再次,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首先从本质上看,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一致的,两者都属于同一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并为相同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两者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都体现相同的阶级意志和共同的历史使命。其次从历史上看,不论哪一个统治阶级,都总是一方面借助本阶级的道德来为他们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进行辩护;另一方面,又借助本阶级的法律来维护和推行他们的道德。再次从见容上看,两者都是社会规范,都是引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矩。最后从作用上看,两都互相补充。

  4.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是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本质上一是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都是为了确立

  和维护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但是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社会主义道德主要是由社会舆论确定的,表现为一般社会意志,由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保证其存在和发生作用。而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它表现形式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经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掌握精神实质,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规律、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势、社会思想的主流和支流。2.坚定理想,爱岗敬业。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进一步加深对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认识,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懈奋斗。3.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昂扬的精神情况,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

  3.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义是什么?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础要求,明确了当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首先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其次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最后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推动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质就是“”,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道德建设的原则是集体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

  1.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是调整一定职业活动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其本质是:第一,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第二,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紧密关联。第三,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职业道德产生了什么效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职业道德产生了双重效应。从积极的方面看:首先,市场经济能提高职业道德本身的价值,强化职业道德的作用力度。其次,市场经济有能力为职业道德状况的根本改观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再次,市场经济能促使人们的观念更新。从消极方面看:首先,等价交换原则很容易使人在交换中夸大等价的应用限制范围和作用,以至把对一切问题的处理都看成是一种买卖交易。其次,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影响使一些利欲熏心的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暴利。再次,“金钱万能”的影响诱发一些人“一切向钱看”,以种种不道德乃至非法手段去攫取财富。

  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一职业性,二从属性,三强制性,四继承性,五实践性,六多样性。4.职业道德有哪些社会功能?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具体表现在:一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二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三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四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指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中从事各种职业的劳动者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一种新型的职业道德,是人类职业道德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类历史上职业道德发展的最新成果。

  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实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问题。首先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其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2.为什么说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集体主义原则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新型道德关系,是社会主义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树立道德观念、选择道德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时应自觉遵循的道德原则。首先集体主义原则充足表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其次集体主义原则正确解决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最后集体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主人翁的劳动态度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又一根本原则和要求,是处理职业劳动关系本身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的基础要求是:第一正确认识职业价值,第二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第三培养对职业的真挚情感,第四磨砺职业意志。

  职业理想是指人类对于未来要从事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就的希望与追求,并具有为实现职业上的奋斗目标而发奋努力的进取精神。职业理想是一个人人生目标的具体形式,也是一个人人生理想的重要实现途径。因此,对未来职业的选择,首先要考虑的职业必须与社会共同的政治理想相一致,其次,职业选择也与个人的自身条件有关系,所以要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道德修养是指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2.道德修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道德修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道德修养要解决两个主要矛盾,即社会道德体系及其道德要求与个人的道德选择能力、道德实践能力之间的矛盾,以及自身受

  3、消极道德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低下的道德品质与先进的道德品质之间的矛盾。3.道德修养的内容是什么?

  4、职业道德修养,是指在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中,人们按照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职业道德品质方面做自我锻炼和自我完善,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达到一定的境界。其内容有两方面:一、职业道德品质,由职业道德认识、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信念、职业道德行为习惯等五部分组成,

  法律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是法律区别于其它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3.法律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4.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阶级统治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3.法律的历史类型有哪些?

  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和反映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大致上可以分为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四种。4.我国法律的主要渊源有哪些?

  我国法律的主要渊源分为如下几类:一、宪法,二、法律,三、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法规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七、国际条约。5.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所组成的有机的统一整体。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其构成是:一、宪法,二、行政法,三、民法,四、经济法,五、社会法,六、刑法,七、诉讼与非诉讼法。

  我国民法的根本原则有以下几项: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些规定?《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规定为: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一定要具有哪些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定要具有如下条件:一、行为人拥有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有: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不是在真正自愿基础上实施的民事行为。5.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包括:一、物权;二、债权;三、知识产权;四、继承权;五、人身权。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针对国有企业财产流失的问题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针对国有财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物权法》对集体财产的保护分为两种情况:一、对农村集体财产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二、对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对私人财产的物权规定:1私人不仅依法对生活资料享有所有权,而且对“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2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3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3.《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4.确认物权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叫契约。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件:1投资人为1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指贯穿行政领域法律关系始终,调整和决定行政法主体的行为,指导行政法实践的原理和准则,起着保证行政法制统一、声调和稳定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我国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总的来说可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及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2.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有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置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权、行政救济权等等。

  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主要有: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反法律;一定要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什么叫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行政参与权;行政知情权;行政监督权;隐私保密权;行政保护权;行政获准权;行政求偿权。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包括:遵守行政秩序;服从行政命令;协助行政管理。5.什么是行政行为?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在国家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其调整对象包括: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即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即国家为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市场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监管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即国家从长远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施监管而与别的市场主体发生的具有组织管理性的经济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即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及其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根本原则是:1.国家调控原则。2.提高效率兼顾公平是。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4.鼓励自由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

  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为如下方面:1.欺骗易行为。2.强制交易行为。3.商业贿赂行为。4.虚假宣传行为。5.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6.降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7.搭售行为。8.不正当奖售行为。9.诋毁商誉行为。10.通谋投标行为。11.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

  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反垄断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是:1.安全保障权。2.知悉线.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获得赔偿权。6.结社权。7.知识获得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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